目的解釋(teleologische Auslegung)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目的解釋係以法律規範目的,闡釋法律疑義之方法,方法上,係以相關法律之客觀目的、意旨、法益概念,作為探討法律內涵的方法。1.主觀目的解釋(歷史解釋的一種下位 ...
目的解釋係以法律規範目的,闡釋法律疑義之方法,方法上,係以相關法律之客觀目的、意旨、法益概念,作為探討法律內涵的方法。 1.主觀目的解釋(歷史解釋的一種下位 ...歷史解釋(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目的解釋(teleologische Auslegung)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體系解釋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法律解釋(體系解釋、文義解釋、歷史解釋、比較法解釋、目的 ...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4. 法律解釋與法學方法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目的解釋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法律解釋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目的解釋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法學入門(六):法律的解釋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法學緒論-- 採用論理解釋的順序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公告藥物或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持有者,授權他人輸入各該產品,應向本署報備
法規類別:查驗登記類,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人用血漿製劑之查驗登記,生物性體外診斷試劑之查驗登記,疫苗類藥品之查驗登記,基...
為藥品包裝內不得附加贈品券等,令希知照轉知由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為藥品包裝內不得附加贈品券等,令希知照轉知由條文內容:2013/12/16...
通知外銷藥品包裝上須刊印承製造廠名稱以及責任案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通知外銷藥品包裝上須刊印承製造廠名稱以及責任案條文內容:2013/12/1...
行政院衛生署八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衛署藥字第八六○六一二○六號函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行政院衛生署八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衛署藥字第八六○六一二○六號函條文...
為藥用膠囊之印字工作場所應否經檢查合格始得准予營業一案令復知照由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為藥用膠囊之印字工作場所應否經檢查合格始得准予營業一案令復知照由...
生物製劑抽樣檢驗封緘業務仍暫由臺灣省衛生試驗所依照規定繼續辦理。至診斷用血清及菌液,均應予檢定加貼封緘,其無檢定基準者,可參照原製造廠之檢定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生物製劑抽樣檢驗封緘業務仍暫由臺灣省衛生試驗所依照規定繼續辦理。...
指示藥品審查基準-一般皮膚外用劑
法規類別:查驗登記類,指示藥品審查基準,指示藥品審查基準-一般皮膚外用劑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指示藥品審查基準-一般...
為「薄荷膏」及「薄荷筒」應否申請查驗登記一案核復知照由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為「薄荷膏」及「薄荷筒」應否申請查驗登記一案核復知照由條文內容:2...
行政院衛生署93年2月25日衛署藥字第0930300018號函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行政院衛生署93年2月25日衛署藥字第0930300018號函條文內容:2013/12/...
年老病患的藥品臨床試驗基準
法規類別:臨床試驗類,藥品臨床試驗基準,年老病患的藥品臨床試驗基準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年老病患的藥品臨床試驗基準...
前規定應繳銷之感冒口服液及含有影響中樞神經藥類( 含咖啡因成分在五十公絲以下者不在此限 )之藥品許可證,尚有部分藥商仍未繳銷,茲再限於本(62)年 5月31日前將是項藥品許可證繳銷,並不得繼續製造,否則除予撤銷許可證外,並應調查其有無違規製售及庫存情形。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前規定應繳銷之感冒口服液及含有影響中樞神經藥類(含咖啡因成分在五...
行政院衛生署九十二年十一月四日署授藥字第○九二○○○二三五一號公告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行政院衛生署九十二年十一月四日署授藥字第○九二○○○二三五一號公告條...
行政院衛生署96年10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60045629號函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行政院衛生署96年10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60045629號函條文內容:2013/12...
原料藥之分裝封緘業務,在未變更前,可暫由臺灣省衛生試驗所繼續辦理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原料藥之分裝封緘業務,在未變更前,可暫由臺灣省衛生試驗所繼續辦理...
行政院衛生署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衛署藥字第○八九○○二二四三六號函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行政院衛生署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衛署藥字第○八九○○二二四三六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