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廢除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二、機關爭議案件。三、總統、副總統 ...,第1條.本法依司法院組織法第六條制定之。·第2條.司法院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司法院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案件;並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政黨違憲之 ...,2018年12月20日—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將在公布後三年實施,取代原本的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接下來的一系列,我們來介紹一下憲法訴訟法跟過去的大法官審理 ...,2021年7月16日—I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
憲法訴訟法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歷史法規所有條文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一起讀判決】憲法訴訟法取代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有什麼不 ...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聲請大法官審理的程序是什麼?一般人民也可以聲請 ...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憲法訴訟新制簡介(111年1月4日施行)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大法官會議改制憲法法庭3年後上路| 政治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除了人民可以提「個案」釋憲外,一張表看懂《憲法訴訟法》改 ...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廢 | 藥品法規條文資料集
藥品優良製造確效作業基準
法規類別:化學製造管制類,藥品優良製造,藥品優良製造確效作業基準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藥品優良製造確效作業基準條文...
行政院衛生署八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衛署藥字第八六○六一二○六號函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行政院衛生署八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衛署藥字第八六○六一二○六號函條文...
通知外銷藥品包裝上須刊印承製造廠名稱以及責任案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通知外銷藥品包裝上須刊印承製造廠名稱以及責任案條文內容:2013/12/1...
行政院衛生署八十六年六月十四日衛署藥字第八六○二七八五二號函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行政院衛生署八十六年六月十四日衛署藥字第八六○二七八五二號函條文...
行政院衛生署九十二年十一月四日署授藥字第○九二○○○二三五一號公告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行政院衛生署九十二年十一月四日署授藥字第○九二○○○二三五一號公告條...
行政院衛生署96年10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60045629號函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行政院衛生署96年10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60045629號函條文內容:2013/12...
公告藥物或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持有者,授權他人輸入各該產品,應向本署報備
法規類別:查驗登記類,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人用血漿製劑之查驗登記,生物性體外診斷試劑之查驗登記,疫苗類藥品之查驗登記,基...
藥廠製造及加工工作場所四周與外界應保持20公尺以上之距離,如遇面向山坡,其距離應如何計算,又藥廠增加新劑型時,應否比照辦理等有關疑義,復請 查照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藥廠製造及加工工作場所四周與外界應保持20公尺以上之距離,如遇面向...
為西藥進口驗證事宜希依外交部函復原則辦理特復知照由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為西藥進口驗證事宜希依外交部函復原則辦理特復知照由條文內容:2013/...
非臨床試驗優良操作規範
法規類別:臨床試驗類,非臨床試驗優良操作規範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非臨床試驗優良操作規範條文內容:2013/12/4發佈非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案諮詢輔導要點
法規類別:其他類,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案諮詢輔導要點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專案諮詢輔...
指示藥品審查基準-解熱鎮痛劑
法規類別:查驗登記類,指示藥品審查基準,解熱鎮痛劑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指示藥品審查基準-解熱鎮痛劑條文內容:2013/12...
行政院衛生署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衛署藥字第○八九○○二二四三六號函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行政院衛生署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衛署藥字第○八九○○二二四三六號函...
氯乙烯 (VINYL CHLORIDE) 禁止使用於環境衛生用殺蟲劑、藥品、食品、化粧品噴霧劑中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氯乙烯(VINYLCHLORIDE)禁止使用於環境衛生用殺蟲劑、藥品、食品、化...
原料藥之分裝封緘業務,在未變更前,可暫由臺灣省衛生試驗所繼續辦理
法規類別:藥政管理類,藥事法法規性質:行政解釋法規名稱:原料藥之分裝封緘業務,在未變更前,可暫由臺灣省衛生試驗所繼續辦理...